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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8年电子化第五版修订)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8年电子化第五版修订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水利厅

二〇一八年七月

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8年电子化第五版修订

编制组名单

编制领导小组成员:

赵康林 徐少军 周显发 郑治军

编制人员:

王雪飞 黄艳芬 阮鹏高

审核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田文涛 刘树庶 孙敬学 张维齐 李天凤

杨何畏 陈建新


使用说明

一、《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省水利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在2007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09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湖北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鄂水利函[2017]396号)和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等招标工作实际编制而成,适用于通过招标选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承担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省水利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省水利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如果填写内容与正文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外,均按照《湖北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评分标准》(鄂水利函[2017]396号)规定进行确定,招标人在使用时不应擅自改变。

第三章“评标办法” 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没有明列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六、第四章“合同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可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五章“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行业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第六章“技术文件”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提供。

八、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九、《省水利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省级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市(州)、县(市)电子交易平台可参照使用。

十、《省水利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8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省水利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27-86629990 027-87221688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2

7.投标相关事宜 3

8.评标办法 3

9.联系方式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邀请招标) 4

1.招标条件 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投标相关事宜 5

7.评标办法 5

8.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1

1.1项目概况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

1.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11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1.5 费用承担 13

1.6 保密 13

1.7 语言文字 13

1.8 计量单位 13

1.9 踏勘现场 13

1.10 投标预备会 13

1.11分包 13

2. 招标文件 1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4

3. 投标文件 1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3.2 投标报价 15

3.3 投标有效期 15

3.4 投标保证金 16

3.5 资格审查资料 16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4.投标 17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17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

5. 开标 1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7

5.2 开标程序 18

5.3 开标异议 18

5.4 特殊情况的处置 18

5.4 开标异议 19

6. 评标 19

6.1 评标委员会 19

6.2 评标原则 19

6.3 评标 19

6.4 评标结果公示 20

6.5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20

7. 合同授予 20

7.1定标方式 20

7.2中标通知 20

7.3 履约担保 20

7.4 签订合同 20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21

8.1 重新招标 21

8.2 不再招标 21

8.3 终止招标 21

9. 纪律和监督 21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1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3

9.5 投诉 2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10.1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23

10.2 最高投标限价 24

10.3 多标段投标 24

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24

10.5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24

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

10.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5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27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28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29

附件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30

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31

附件六: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32

附件七:投标文件澄清函 33

附件八:中标通知书 34

附件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35

附件十一:异议答复函 37

附件十二 :授权委托书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1. 评标方法 46

2. 评审标准 46

2.1 初步评审标准 4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6

3. 评标程序 47

3.1 初步评审 47

3.2 详细评审 4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8

3.4 评标结果 48

第四章 合同文件 49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49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51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51

监理依据 51

通知和联系 51

委托人的权利 51

监理人的权利 52

委托人的义务 52

监理人的义务 53

监理服务酬金 54

合同变更与终止 54

违约责任 54

争议的解决 55

55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6

监理依据 56

委托人的权利 56

监理人的权利 56

委托人的义务 56

监理人的义务 57

监理服务酬金 57

违约责任 58

争议的解决 58

58

第三部分 附件 59

第四部分 履约担保格式 61

第五章 监理规范 62

第六章 技术文件 6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65

一、投标函 6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7

三、联合体协议书 68

四、投标保证金 69

五、监理大纲 70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71

(一)投标报价组成 71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71

(三)报价组成计算 72

七、资格审查资料 7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4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7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84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85

(五)投标人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87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96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 承接 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描述) 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日至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投标相关事宜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9.联系方式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址: 址:

编: 编:

人: 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资质 承接 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描述) 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拟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投标邀请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以发出时间为准) 日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确认书。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3 提交“投标确认书”后,请于 日至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8.联系方式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址: 址:

编: 编:

人: 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备注:1.“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2.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给予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时间不应少于5日,且确认参加投标的截止时间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1.2

招标人

名 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1.1.5

建设地点


1.1.6

现场管理机构


1.1.7

设计人


1.1.8

代建人


1.1.9

招标工程投资

工程概算投资额: ,其中:建筑工程费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 、其他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自 日至

1.4.1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本章附表

2.信誉要求:见本章附表

3.财务要求:见本章附表

4.业绩要求:见本章附表

5.人员要求:见本章附表

6.其他要求:见本章附表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 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1.4.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 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召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 许,分包要求: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日前

3.1.18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

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递交方式金额:

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下列要求投标保证金分别汇至各个标段对应的账号。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标段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保证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3.特别提示

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符,汇款将自动退回,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进入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可查询相应标段保证金缴纳的情况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027-86629932

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

退还办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次日,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中标通知书发放(打印)次日,第二、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合同备案次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特别说明上述几种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无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菜单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详见投标保证金收退指南)。

4.2.1

投标截止时间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2

组织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

5.2.1(5)

解密时间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

(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他专家从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水利子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6.4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www.hbbidcloud.cn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www.hbggzyfwpt.cn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个

7.3.1

履约担保

不提交

提 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9.5

监督部门

名 称湖北省水利厅

地 址:武昌中南路17

电 话:027-87221682

传 真:027-87221688

邮政编码:43007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指:

10.2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置

□设 置,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10.3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0.4

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10.5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根据中标人的中标价和鄂价工服[2017]61号《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发出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通知单。中标人应当按照缴费通知单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时间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10.7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补充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其他内容相抵触)

备注:对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的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的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是指工程类型(如:土石坝、混凝土坝(含水库工程和水电站工程)、水闸、泵站、堤防、灌区、隧洞、渡槽、基础处理等)、规模(大一型、大二型、中型、小型)、等别(Ⅰ、Ⅱ、Ⅲ、Ⅳ、Ⅴ)、建筑物级别(1级、2级、3级、4级、5级)与招标工程相同及以上且投资达到一定程度的工程。

2.在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文件中应对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进行定义,对工程类型、规模、等别、建筑物级别及投资等加以明确。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招标工程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招标监理不允许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文件;

5)监理规范;

6)技术文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附件。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大纲;

6)投标报价计算书;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3.2.2 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

3.2.3 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3.2.4 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试验和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计入投标报价。

3.2.5 每标段监理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6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复印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本章第3.6.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电子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所有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计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 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4.2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5.4.3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4 开标异议

5.4.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计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4.2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异议和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5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 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文件版本为准)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签约合同价。

7.4.4 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备案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除非已经产生了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监理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监理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监理现场所设监理机构的主要监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监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4)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本招标文件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 多标段投标

多标段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另行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造成损失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

10.5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水利部颁发的 (专业、等级) 监理资质证书


信誉

要求

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9. 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财务

要求

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0元。


业绩

要求

承接 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描述) 的监理任务。


人员

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人)

备注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1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 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 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



监理员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



……

……



其他

要求

……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中专业监理资格: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适应如招标工程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则设定的专业监理资格应为水工建筑专业。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水协[2007]3号)规定: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1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2个专业。

3.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置某一“级别”时,满足资格条件的资质包含:该级别及以上资质。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开标结束时间: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

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服务期

(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代表

联系电话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最高限价(万元)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主持人 招标人代表: 监标人:


件六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1 ......

2 ......

......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附件七:投标文件澄清函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

  2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注: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详细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7.3款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附件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附件十: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备注1.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

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十一: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附件十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与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投标相关的事宜:

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出异议;

签订合同;

处理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由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时使用,授权处理事宜根据具体授权在方框“□”内打钩“√”;

2.被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4)目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人身份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利益冲突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

投标价格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2.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监理大纲25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5分;

资源配置15

投标报价20

信誉与业绩2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2.2.3

偏差率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监理大纲

(0~25分)


(1)

工程分析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监理范围(服务内容)与目标、责任和义务明确的得1 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

③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监理重点和监理难点分析清楚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结合工程特点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或措施,合理得当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

质量控制

(0~6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控制内容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质量控制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专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旁站部位(工序)明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⑤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计划可行、频数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进度控制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进度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进度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进度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进度控制方法与工程建设特点相结合,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4)

资金控制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资金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资金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5)

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方法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合同管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措施清晰、可行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安全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7)

质量评定与验收(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评定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和方法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阶段验收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质量评定和验收过程中的预控制度和措施合理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2.4(2)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0~15分)


(1)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具有与工程相关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③具有其他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增加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④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5分):

①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的评价证明的得5分;

②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2.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③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且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60%)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五年获得国家奖励的得3分;

②近五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政府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③近五年获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水利行业相关协会的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励的时间为准。

(4)

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0~2分)

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且具有具体的违约处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2.4(3)

资源配置

(0~15分)


(1)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专业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至少有1名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监理员配备

(0~2分)

配备的监理员数量、专业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

(0~2分)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4)

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现场监理办公、交通、通信和生活设施计划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监理开展工作所需基本设备配备齐全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5)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0~2分)

具有随时可调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办公所需设备等后备资源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2.2.4(4)

投标报价

(0~20分)


(1)

投标报价得分

(0~20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2.2.4(5)

信誉与业绩

(上限25分)


(1)

市场信用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 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监理类AAA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3分;

② 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A级的得2分;

③ 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且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附件)进行认定。

(2)

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奖项(如大禹奖、鲁班奖等)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省级奖项(如省级优质工程奖等)的得2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项发出的时间为准。

(3)

疫情防控表彰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投标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县级及以上,下同)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2分;

②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1分。

注:①表彰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为准;

②投标人表彰证明: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人员表彰证明: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在职单位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

管理体系认证(0~1分)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5)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6)

财务状况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 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最高限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7)

监理业绩

(0~10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10分):

①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2.5分,最多得10分;

②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1.5分,最多得6分;

③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监理业绩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8)

投标文件的

编制水平

(0~1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整体编制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评分,满分为1分,否则在小于或等于0且大于1分之间得分。

(9)

不良行为处罚及质量或安全事故(扣分制)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 投标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拟任监理工程师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含不良行为通报批评,下同),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受到地市(州)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

② 投标人近三年监理的项目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3分;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2分。

注:①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②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罚期限的,处罚期限按自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6个月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第1.4.4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源配置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与业绩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即投标人得分=A+B+C+D+E)。

3.2.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文件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人: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日至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六、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规范

7、监理大纲;

8、投标报价书;

9、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七、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话: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三十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九、委托人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2

办公设施、设备







3

检验、测试设备







4

交通工具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

二、支付方式为:

三、支付时间为: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二、仲裁机构为: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委托人和监理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第五章 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本工程专用的《项目监理规范》(如有),监理规范为本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本项目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部以2014年第60公告发布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

2. 《项目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监理规范》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矛盾。

凡《项目监理规范》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项目监理规范》为准;《项目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执行。

附《项目监理规范》:

……

第六章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

2.水文、气象条件;

3.工程地质资料;

4.工程任务和规模;

5.工程布置及建筑物(如有);

6.机电及金属结构(如有);

7.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如有);

9.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如有);

10.其他。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报价组成计算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五)投标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监理工作

2.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址: 编: 话: 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提供相应的评审资料;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也无须盖单位章和签字。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人: (盖单位章)

五、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项目编制监理大纲,作为其实施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方案文件。如投标人中标,在此大纲基础上补充完善,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应体现评审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总则(工程分析)。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目标;监理主要依据;监理组织;监理工作基本程序;监理工作主要制度;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2.工程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的内容;质量控制的制度;质量控制的措施。

3.工程进度控制。包括进度控制的内容;进度控制的制度;进度控制的措施。

4.工程资金控制。包括资金控制的内容;资金控制的制度;资金控制的措施。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中,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包括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担保及保险的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文档清单、编码及格式;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文件资料预立案和归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施工安全监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文明施工监理。

7.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

8.合理化建议。

9.其他。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监理设施,包括制定现场监理办公和生活设施计划;制定现场交通、通信、办公和生活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包括监理实施细则文件清单;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计划。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五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号

项目

投标报价(元)

备注

A

监理人员费



B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C

管理费



D

利润



E

税金







总报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三)报价组成计算

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序号

人员类别

人月数

费用标准

(元/人月)

金额(元)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




4

监理员




5

辅助人员




6

合计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购置费

(或折旧费)

运行费用

金额(元)

(小计)

办公生活设施


















通信设施


















交通工具


















其它



















合计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 (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 他 (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经营范围


联单位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 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2-1 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5)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人: (盖单位章)

2-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3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4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姓名)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在近三年内( 日至 日)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1. 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87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71日至2018630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声明

2-5 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档案证明


备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231号),湖北省水利厅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市场主体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将本单位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6水利市场信用、获得奖励、管理体系认证、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1.水利市场信用情况

序号

信用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公布日期

评价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


2.获得奖励情况

序号

获得奖励名称/称号名称

获得奖励

监理项目名称

获得奖励

编号

颁发

单位

级别

颁发

日期

备注






(填:国家级或省部级)



















注:1.近三年或近五年获得奖励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2.投标人监理的水利项目获得奖励,均按以上顺序用此表填写,并在本表后附获奖证书和(或)表彰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序号

体系认证名称

认证标准

认证单位

认证时间

有效期

1

质量管理体系






2

环境管理体系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备注:本表后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重合同守信用情况

序号

证书名称

颁证日期

颁证(部门)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复印件。

5.疫情防控表彰情况

序号

获得表彰名称

获得表彰单位或职员姓名

颁发单位

颁发日期

备注



















备注:①表彰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为准;

②投标人表彰证明: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人员表彰证明: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在职单位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3-1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年

    年

近三年平均值

一、注册资金

万元




-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






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投标截止日如在630日以前,则近三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8530日,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投标截止日如在6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871日,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

数据为准。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4-1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3.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871日,则近五年是指201371日至2018630其他年限推算同理,下同。监理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


4-2年承接过同等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人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5-1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

岗位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所列监理人员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社会保险应由用人监理单位或其控股单位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缴纳;属控股单位缴纳的,须同时提供控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其为该单位正式员工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可只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5-2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安排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岗位职务

姓名

驻场时间(月)

监理人员投入安排(共 个月)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每月应在工地的监理人员合计(人数)
















备注:按照拟投入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的计划在岗安排据实填报。在岗时间为:进场时间为当月第一日;在岗表示为“ — ”。


5-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级别: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 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验

时 间

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时 间

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2. 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其他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分别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称):

我方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天。委托人有权对我方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我方总监理工程师月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 天的规定且未事先得到委托人的同意时,其月驻场时间每少1天,我方愿意向委托人按 /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贵方有权将该违约金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我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2)我方承诺,若上述承诺违约金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本承诺执行;若上述承诺违约金低于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本承诺相对独立,一旦我方中标,本承诺无条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合同约束力。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备注: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

5-5拟投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如有)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级别: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 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6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级别: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 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7拟投入的监理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级别:

学 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 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备注:1.监理员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8投入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

检测仪器

办公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设备

寿命

已使用年限

备注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检测仪器






















































































































办公设备




































































































备注:除投入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外,作为随时可调用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后备资源,应在本表中填报,并在本表备注栏中标注“备用”字样。

5-9可随时调用的备用人员情况表

序号

备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按备用人员的排列顺序,依序附下列证明资料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