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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次数: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2019年电子化第五版修订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2019年电子化第五版修订

编制人员名单

编制人员:

江兵平

审核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祥胜 甘永翠 田文涛

刘志林 刘继勇 李亮亮

胡怀忠 胡彬彬 柯经安 恽其鋆

徐晓光

王艺波 车亚东 卢平瑶 朱宏兵

朱明权 朱海东 刘泽辉 江益东 许小锋

肖发恒

徐江龙 高玉玲 郭彦震

程智勇 舒济财 童虎建


使用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示范文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正文部分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提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的资格审查方法中,提供了四种办法供招标人选择使用。其中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均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招标。对于大型工程,应采用方法一、方法三;对于中型工程应采用方法二、方法四。对于除建筑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招标应采用方法三或方法四,其中大型工程应采用方法三;中型工程应采用方法四。小型工程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上述大、中、小型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

五、《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有关章节、条款列出了可供选择的内容,如第三章,申请人须知及前附表等。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将未选择部分删除,以保证文件整体的连贯性和避免歧义。

六、《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省级电子交易平台,市(州)、县(市)电子交易平台可参照使用。

七、《示范文本》为2019年版,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27-86629990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4.资格预审方法 2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2

8.联系方式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7

1. 总则 7

1.1 项目概况 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7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7

1.5 语言文字 8

1.6 费用承担 8

2. 资格预审文件 8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8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9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9

2.4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9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9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9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0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11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

4.3 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11

4.4 特殊情况的处置 11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2

5.1 审查委员会 12

5.2 资格审查 12

6. 通知和确认 12

6.1 通知 12

6.2 解释 12

6.3 确认 13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3

8. 纪律与监督 13

8.1 严禁贿赂 13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3

8.3 保密 13

8.4 投诉 13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9.1 申请规定 14

9.2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14

9.3 招标人的权力 14

9.4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4

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5

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17

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18

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19

附表四:异议函 20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 21

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22

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23

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24

附表九: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25

附表十:投标确认书 26

附表十一: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27

附表十二: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28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29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30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0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 31

1. 审查方法 31

2. 审查标准 31

2.1 初步审查标准 31

2.2 详细审查标准 31

3. 审查程序 31

3.1 初步审查 31

3.2 详细审查 31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32

4. 审查结果 32

4.1 提交审查报告 32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32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33

A0.总 33

A1.基本程序 33

A2.审查准备工作 33

A3.初步审查 35

A4.详细审查 35

A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6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7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38

附表 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 39

附表A-3:初步审查记录表 40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 41

附表A-5: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44

附表A-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45

附表A-7: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 46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47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一) 47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二) 51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三) 55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四) 58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 61

1. 审查方法 61

2. 审查标准 61

2.1 初步审查标准 61

2.2 详细审查标准 61

2.3 评分标准 61

3. 审查程序 61

3.1 初步审查 61

3.2 详细审查 61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62

3.4 评分 62

4. 审查结果 62

4.1 提交审查报告 62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63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64

A0.总 64

A1.基本程序 64

A2.审查准备工作 64

A3.初步审查 66

A4.详细审查 66

A5.评 67

A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68

A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69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70

附表 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 71

附表A-3:初步审查记录表 72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 73

附表A-5:评分记录表 76

附表A-6:评分汇总记录表 81

附表A-7: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82

附表A-8:评分排序表 83

附表A-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84

附表A-10: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 85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86

88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9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1

三、联合体协议书 92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 94

4-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94

4-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 95

4-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96

4-4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97

4-5 项目经理简历表 98

4-6 承诺书 99

4-7 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100

4-8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101

五、近3年财务状况 102

5-1 3年财务状况表 102

5-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 103

六、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104

6-1 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104

6-2 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5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106

7-1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106

7-2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07

八、企业信誉情况 108

8-1 企业信誉声明 108

8-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109

8-3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10

8-4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111

8-5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2

8-6 3年申请人工程获奖情况表 113

8-7 3年项目经理工程获奖情况表 114

8-8 3年项目经理获表彰情况表 115

九、其他材料 116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117

一、项目说明 117

二、建设条件 117

三、建设要求 117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17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

2.3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资质,年完成过1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日至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址: 址:

编: 编:

人: 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同资格预审公告,下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同资格预审公告,下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1.6

设计人


1.1.7

监理人


1.1.8

代建人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1.3.3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本章附件

财务要求:见本章附件

业绩要求:见本章附件且与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一致

信誉要求:见本章附件

项目经理资格:见本章附件

其他要求:见本章附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1.4.31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 日前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

其他材料


3.2.3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4.2.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

分整(北京时间)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是,退还时间:

退还方式:

4.3.2

组织解密工作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厅

4.3.4

解密时间

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

(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申请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审查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5.2.1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 日内。

本时间是招标人计划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如申请人在该时间内未接到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申请人可电话咨询招标人。招标人随时有可能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资格审查结果,请实时予以关注。

8.4

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监管机构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9.1.2

多标段申请

申请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9.2.

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上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低的优先

9.3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设计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标段监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标段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7)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并通知所有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2.3 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的澄清通知,因申请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修改通知,因申请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4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2.4.1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企业信誉情况表

(10)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11) 项目管理机构

(12) 3年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

(13) 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4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均为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申请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申请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申请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资格预审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缀名为.HBSS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缀名为.NHBSSF)。

6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

申请人应按照本章第3.2.4项要求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上传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3 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4.3.1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所有申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3.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解密前的准备工作。

4.3.3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4.3.4 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3.5 招标人公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情况,申请人可在线得知己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成功解密

4.3.6在本章第4.3.4项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少于三个,资格预审工作继续进行。

4.4 特殊情况的处置

4.4.1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申请无法完成申请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4.4.2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解密工作的,招标人将暂停解密工作,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

4.4.3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比例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来源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1.3 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备案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申请解释与作出解释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以发出时间为准),应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提交“投标确认书“投标确认书”应当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或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申请规定

9.1.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9.1.2 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9.2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3 招标人的权力

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申请人应当配合。若招标人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在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

9.4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资质名称和类别) 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

1. 申请人平均利润大于0元。

2. 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万元。


业绩要求

申请人年完成过1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

经理

资格

项目

经理

具备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


其他

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

主要人员

项目技术

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1


施工管理

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管理

持有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管理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

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


主要施工机

械设备要求



建筑业企业

信息登记

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备注:1. “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准确、简洁的工程特征指标予以定义(如房屋建筑工程使用面积、高度、跨度、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定义,市政工程使用跨度、长度、截面面积、合同金额、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定义,或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他配套文件规定的工程业绩标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的工程特征指标定义),且方便申请人使用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证实。“类似项目”的定义中不含“近5年”“近3年”等时间限制条件。

2. “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 :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总价/T10-15%左右的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周转性生产。招标人宜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数额。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4. 招标人在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时,可按上述表格只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关键岗位和人员数量,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可由申请人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的需要自行配置;招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应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中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设置岗位,提出人员数量要求。其中安全管理的人员数量应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设置。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八大员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

5.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四:异议函

异议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研究你方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适用本格式。

附表五: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申请人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申请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审查委员会。

1.

2.

……

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申请人应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九: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请你单位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以发出时间为准) 天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确认书。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稍后将在招标文件发出时,以前款方式发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邀请书将载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获取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请你单位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信息,以免错过获取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你方也可随时电话咨询我方。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招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中载明的给予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时间不应少于5,且确认参加投标的截止时间应当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附表十:投标确认书

投标确认书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我方将   (参加/不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

  特此确认。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并向招标人确认是否继续参加投标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一: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我方已对你方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结果为未通过。原因为

你方如需要我方解释,请在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我方不保证你方对解释内容满意。

  感谢你方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招标人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结果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二: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你方发送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现申请对下列问题予以解释:

  1.……

  2.……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作了解释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十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4.1.1

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部分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且不存在本章第3.2.2项任何一种情形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资格预审申请事宜;

③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异常一致;

⑤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即以他人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4.1.1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按照本章第1条的规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且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名单范围内时,则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规则选择其中一家通过资格预审。

4.1.2审查委员会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审查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A1.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审查准备工作;

(2)初步审查;

(3)详细审查;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A2.审查准备工作

A2.1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

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查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

审查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前,应当使用附表A-2签署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

A2.2审查委员会的分工

A2.2.1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审查委员会主任。如招标人指定的审查委员会主任是招标人的代表,则该成员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熟悉招标项目的情况。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资格审查活动的组织工作。

A2.2.2 审查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审查委员会成员独立审查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学习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2) 提醒招标人做好审查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审查基础资料;

3) 汇总各审查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质询并对申请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4) 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5) 查验资格审查用表格和资格审查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6) 组织对资格审查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7) 组织编写资格审查报告,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A2.2.3 当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超过审查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两倍以上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应当分组进行。在分组进行评审时,审查委员会成员中招标人代表的位置顺序不得相邻。

首先,采用随机分配方式将申请文件平均分配给各审查委员会成员;其次,在审查委员会成员位置顺序不变的情况下,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将其随机分配的申请文件再加载至下一位审查委员会成员,即保证每一份申请文件由两位审查委员会成员审查;再次,由各成员按照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按上述方式分配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不同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对同一申请文件同一评审因素有不同审查结论的,应提交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其结论。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1)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

2)未拒绝的各申请文件;

3)接受申请文件记录表;

4)资格审查表格;

5)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3.2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资格审查表格的使用。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A2.4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A2.4.1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理解偏差、明显文字错误、资料遗漏等存在明显异常、非实质性问题,决定需要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的问题,准备问题澄清通知。

A2.4.2申请人接到审查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审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

A2.4.3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A3.初步审查

A3.1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使用附表A-3记录审查结果。

A3.2提交和核验原件

A3.2.1在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文件中存在伪造嫌疑的扫描件,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予以核实,并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委员会也可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核实。

A3.2.2 申请人递交的原件封包由审查委员会开启。

A3.3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3.4申请人有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A4.详细审查

A4.1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详细审查。

A4.2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前附表)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使用附表A-4记录审查结果。

A4.3联合体申请人

A4.3.1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认定

(1)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A4.3.2联合体申请人的可量化审查因素(如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的指标考核,首先分别考核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的分工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考核结果。

A4.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5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何一种情形。

A4.6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存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均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A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A5.1汇总审查结果

详细审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审查委员会应按照附表A-5的格式填写审查结果汇总表。

A5.2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凡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审查委员会应按照附表A-6的格式填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应被邀请参加投标。

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且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名单范围内时,则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4.1.1项规定的规则选择其中一家通过资格预审。

A5.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个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条件。

A5.4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3)审查标准、方法或者审查因素一览表;

(4)审查结果汇总表;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6)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

(7)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A6.1.1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审查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审查工作无法继续时,审查活动方可暂停。

A6.1.2发生审查暂停情况时,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审查的条件时,由原审查委员会继续审查。

A6.2 关于中途更换审查委员会成员

A6.2.1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审查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审查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审查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审查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审查。

A6.3审查争议处理

A6.3.1 审查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A6.3.2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审查结论做出表决的,由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A6.3.3 审查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资格审查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审查委员会应当对此审查报告中做出书面说明。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审查时间: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身份证证号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附表 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

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任何申请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发生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不存在按申请人须知第5.1.3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保证: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遵守资格审查纪律,不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申请人的要求,不对依法应当否决的申请不提出否决意见,不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服从审查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资格审查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资格审查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附表A-3:初步审查记录表

初步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和审查结论






1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2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3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4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5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初步审查标注;未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及审查结论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

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4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






5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扫描件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1)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及审查结论






6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申请人的“企业信誉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以及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8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9

联合体申请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上述详细审查因素所需的证明材料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2)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及审查结论

10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 项规定任何一种情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资格预审申请函”、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企业信誉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1

澄清和说明情况

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12

申请人遵规守法

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详细审查结论: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5: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初步审查

详细评审

审查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附表A-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资质类别

与级别

项目经理

姓名

备注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备注:本表中通过预审的申请人排名不分先后。

附表A-7: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

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不能通过的依据

存在的具体问题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一)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4条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财务

状况

15

近3年平均

营业收入

8分

少于2V/T(含),0分;

2V/T(不含)-- 4V/T(含),2分;

4V/T(不含)-- 6V/T(含),4分;

6V/T(不含)-- 8V/T(含),6分;

超过8V/T(不含),8分。

可使用的银行

授信余额和

银行存款

4分

少于0.1V(含),0分;

0.1 V(不含) - 0.2 V(含),1分;

0.2 V (不含)- 0.3 V(含),2分;

0.3 V (不含)- 0.4 V(含),3分;

0.4V以上(不含),4分。

上一年度

流动比率

3分

小于1(含),0分;

1(不含)-- 2(含),2分;

2以上(不含)3分

项目管理机构

35

项目

经理

20分

职称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4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2分;

其他,0分。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4分;

专科,2分;

其他,0分。

类似项目业绩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6分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12分。

项目

技术

负责人

10分

职称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4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2分;

其他,0分。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3分;

专科,2分;

其他,0分。

专业工作年限

10年及以上,3分;

5年-9年,2分;

4年-2年,1分

不足2年,0分。

其他主要人员

5分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5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不能满足需要,0分。

类似项目业绩

30

近5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6分;

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12分;

近5年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18分;

近5年有4个类似项目业绩,24分;

近5年有5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0分。

信誉

23

认证体系

12分

具有有效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近3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8分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

1.申请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5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4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5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4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3.项目经理近3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4分,获得地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3 分。(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近3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8分

(适用于建筑装饰或幕墙专业招标

1. 申请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3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 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3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疫情信誉

3分

申请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2分;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1分。

3.4.4

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

备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V=招标项目(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4. 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二)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4条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财务

状况

20

近3年平均

营业收入

10分

少于V/T(含),0分;

V/T(不含)-- 2V/T(含),4分;

2V/T(不含)-- 3V/T(含),6分;

3V/T(不含)-- 4V/T(含),8分;

超过4V/T(不含),10分。

可使用的银行

授信余额和

银行存款

6分

少于0.1V(含),0分;

0.1 V(不含) - 0.2 V(含),4分;

0.2 V 以上(不含),6分。

上一年度

流动比率

4分

小于1(含),0分;

1(不含)-- 2(含),3分;

2以上(不含)4分

项目管理机构

36

项目

经理

18分

职称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5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3分;

其他,0分。

学历

专科及以上,5分;

中专,3分;

其他,0分。

类似项目业绩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8分

项目

技术

负责人

13分

职称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5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3分;

其他,0分。

学历

专科及以上,4分;

中专,3分;

其他,0分。

专业工作年限

10年及以上,4分;

5年-9年,3分;

4年-2年,2分

不足2年,0分。

其他主要人员

5分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5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不能满足需要,0分。

类似项目业绩

24

近5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8分;

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16分;

近5年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4分。

信誉

23

认证体系

12分

具有有效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近3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8分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

1.申请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6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6分;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的每项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3.项目经理近3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4分,获得地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每项得3 分。(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级别高的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近3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8分

(适用于建筑装饰或幕墙专业招标

1. 申请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3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 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3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5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疫情信誉

3分

申请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2分;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1分。

3.4.4

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

备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V=招标项目(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4. 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三)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4条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财务

状况

16

近3年平均

营业收入

8分

少于2V/T(含),0分;

2V/T(不含)-- 4V/T(含),2分

4V/T(不含)-- 6V/T(含),4分;

6V/T(不含)-- 8V/T(含),6分;

超过8V/T(不含),8分。

可使用的银行

授信余额和

银行存款

5分

少于0.1V(含),0分;

0.1 V(不含) - 0.2 V(含),2分;

0.2 V (不含)- 0.3 V(含),3分;

0.3 V (不含)- 0.4 V(含),4分;

0.4V以上(不含),5分。

上一年度

流动比率

3分

小于1(含)0分;

1(不含)-- 2(含),2分;

2以上(不含)3分

项目管理机构

37

项目

经理

22分

职称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4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2分;

其他,0分。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4分;

专科,2分;

其他,0分。

类似项目业绩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7分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14分。

项目

技术

负责人

10分

职称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4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2分;

其他,0分。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3分;

专科,2分;

其他,0分。

专业工作年限

10年及以上,3分;

5年-9年,2分;

4年-2年,1分

不足2年,0分。

其他主要人员

5分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5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不能满足需要,0分。

类似项目业绩

35

近5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7分;

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14分;

近5年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21分;

近5年有4个类似项目业绩,28分;

近5年有5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5分。

信誉

15

认证体系

12分

具有有效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疫情信誉

3分

申请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2分;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1分。

4.1.1

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

备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V=招标项目(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4. 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办法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4条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2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财务

状况

22

近3年平均

营业收入

10分

少于V/T(含),0分;

V/T(不含)-- 2V/T(含),4分;

2V/T(不含)-- 3V/T(含),6分;

3V/T(不含)-- 4V/T(含),8分;

超过4V/T(不含),10分。

可使用的银行

授信余额和

银行存款

7分

少于0.1V(含),0分;

0.1 V(不含) - 0.2 V(含),4分;

0.2 V 以上(不含),7分。

上一年度

流动比率

5分

小于1(含),0分;

1(不含)-- 2(含),3分;

2以上(不含)5分

项目管理机构

39

项目

经理

19分

职称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5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3分;

其他,0分。

学历

专科及以上,5分;

中专,3分;

其他,0分。

类似项目业绩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9分

项目

技术

负责人

14分

职称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5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3分;

其他,0分。

学历

专科及以上,4分;

中专,3分;

其他,0分。

专业工作年限

10年及以上,5分;

5年-9年,4分;

4年-2年,2分

不足2年,0分。

其他主要人员

6分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6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不能满足需要,0分。

类似项目业绩

27

近5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9分;

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18分;

近5年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7分。

信誉

15

认证体系

12分

具有有效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具有有效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分。

疫情信誉

3分

申请人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2分;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1分。

4.1.1

存在利益冲突时的入围规则

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

备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V=招标项目(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4. 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资格预审申请事宜;

③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异常一致;

⑤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等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即以他人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3.4 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4.3申请人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为审查委员会各成员对其申请文件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申请人数量较多,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分组评审时,按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 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4.1.1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按照本章第1条的规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1如果申请人得分相同,出现并列排名,则下一个排名为并列排名名次加并列排名人数。例如某3个申请人得分相同,并列排名第4,则下一个排名为第7

2如果出现因申请人并列排名,导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则并列排名的申请人均列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3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且排名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名单范围内时,则选择其中一家排名高的通过资格预审;排名相同时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规则处理。

4.1.2审查委员会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审查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A1.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审查准备工作;

(2)初步审查;

(3)详细审查;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A2.审查准备工作

A2.1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

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查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

审查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前,应当使用附表A-2签署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格审查,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

A2.2审查委员会的分工

A2.2.1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审查委员会主任。如招标人指定的审查委员会主任是招标人的代表,则该成员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熟悉招标项目的情况。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资格审查活动的组织工作。

A2.2.2 审查委员会主任除履行自己作为审查委员会成员独立审查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学习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2) 提醒招标人做好审查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审查基础资料;

3) 汇总各审查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质询并对申请人的答复进行评审;

4) 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5) 查验资格审查用表格和资格审查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6) 组织对资格审查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7) 组织编写资格审查报告,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A2.2.3 当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超过审查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两倍以上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应当分组进行。在分组进行评审时,审查委员会成员中招标人代表的位置顺序不得相邻。

首先,采用随机分配方式将申请文件平均分配给各审查委员会成员;其次,在审查委员会成员位置顺序不变的情况下,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将其随机分配的申请文件再加载至下一位审查委员会成员,即保证每一份申请文件由两位审查委员会成员审查;再次,由各成员按照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按上述方式分配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不同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对同一申请文件同一评审因素有不同审查结论的,应提交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其结论。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1)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

2)未拒绝的各申请文件;

3)接受申请文件记录表;

4)资格审查表格;

5)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3.2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资格审查表格的使用。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A2.4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A2.4.1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理解偏差、明显文字错误、资料遗漏等存在明显异常、非实质性问题,决定需要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的问题,准备问题澄清通知。

A2.4.2申请人接到审查委员会发现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审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

A2.4.3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申请文件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A3.初步审查

A3.1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使用附表A-3记录审查结果。

A3.2提交和核验原件

A3.2.1在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文件中存在伪造嫌疑的扫描件,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予以核实,并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委员会也可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核实。

A3.2.2 申请人递交的原件封包由审查委员会开启。

A3.3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3.4申请人有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者原件与扫描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A4.详细审查

A4.1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详细审查。

A4.2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前附表)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使用附表A-4记录审查结果。

A4.3联合体申请人

A4.3.1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认定

(1)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A4.3.2联合体申请人的可量化审查因素(如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的指标考核,首先分别考核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的分工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考核结果。

A4.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5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何一种情形。

A4.6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存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均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A5.评 分

A5.1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条件

A5.1.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本章第1条(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时,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A5.1.2按照本章第3.4.1项的规定,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A5.2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对象

审查委员会只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

A5.3评分

A5.3.1审查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章第2.3款规定的标准,分别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使用附表A-5记录评分结果。

A5.3.2申请人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为审查委员会各成员对其申请文件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审查委员会使用附表A-6记录评分汇总结果。

A5.3.3申请人数量较多,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分组评审时,使用附表A-5记录评分结果。

A5.4资格审查结果汇总

审查委员会根据附表A-3、附表A-4、附表A-6的评分汇总结果(分组评审时,根据附表A-5记录评分结果)使用附表A-7汇总资格审查结果。

A5.5评分排序

A5.5.1审查委员会根据附表A-7汇总的资格审查结果按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使用附表A-8记录排序结果。

A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A6.1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A-8的排序结果和本章第1条(前附表)规定的数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使用附表A-9记录确定结果。

1如果申请人得分相同,出现并列排名,则下一个排名为并列排名名次加并列排名人数。例如某3个申请人得分相同,并列排名第4,则下一个排名为第7

2如果出现因申请人并列排名,导致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则并列排名的申请人均列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3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且排名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名单范围内时,则选择其中一家排名高的通过资格预审;排名相同时按照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4.1.1规定的规则处理。

A6.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三个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条件。

A6.3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3)审查标准、方法或者审查因素一览表;

(4)审查结果汇总表;

(5)评分排序表

(6)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7)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

(8)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A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7.1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A7.1.1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审查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审查工作无法继续时,审查活动方可暂停。

A7.1.2发生审查暂停情况时,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审查的条件时,由原审查委员会继续审查。

A7.2关于中途更换审查委员会成员

A7.2.1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审查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审查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7.2.2退出审查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审查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审查。

A7.3审查争议处理

A7.3.1 审查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A7.3.2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审查结论做出表决的,由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A7.3.3 审查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资格审查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审查委员会应当对此审查报告中做出书面说明。


附表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审查时间: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附表 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

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任何申请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发生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不存在按申请人须知第5.1.3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保证: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遵守资格审查纪律,不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申请人的要求,不对依法应当否决的申请不提出否决意见,不暗示或者诱导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服从审查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资格审查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资格审查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


附表A-3:初步审查记录表

初步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和审查结论






1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能正常打开






2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3

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4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4)目规定






5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

多标段申请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1.2项规定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初步审查标注;未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及审查结论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扫描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

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4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


5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扫描件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1)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及审查结论






6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申请人的“企业信誉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以及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8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9

联合体申请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上述详细审查因素所需的证明材料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4:详细审查记录表(续2)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名称及审查结论

10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 项规定任何一种情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资格预审申请函” 、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企业信誉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1

澄清和说明情况

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12

申请人遵规守法

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详细审查结论: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5:评分记录表

评分记录表——财务状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序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项得分

合计得分

备注

分项

合计

财务状况

1

营业收入

以近3年平均值为准














2

可使用的银行授信

余额和银行存款













3

上一年度流动比率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 V=招标项目(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附表A-5:评分记录表(续1)

评分记录表——项目管理机构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序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项

得分

合计得分

备注

分项

合计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

职称










学历









类似项目业绩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5:评分记录表(续2)

评分记录表——项目管理机构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序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项

得分

合计得分

备注

分项

合计

项目管理机构

技术负责人

职称










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其他主要人员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5:评分记录表(续3)

评分记录表——类似项目业绩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序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项

得分

合计得分

备注

分项

合计

类似项目业绩

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5:评分记录表(续4)

评分记录表——信誉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申请人名称: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序号

评分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分项

得分

合计得分

备注

分项

合计

信誉

1

认证体系










2

近3年工程奖项及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日期:

备注: 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附表A-6:评分汇总记录表

评分汇总记录表

审查委员会成员姓名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名称及其评定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各成员评分去高去低后的合计








各成员评分平均值








申请人最终得分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A-7: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初步审查

详细评审

评分

结果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附表A-8:评分排序表

评分排序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评分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评分结果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附表A-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资质类别

与级别

项目经理

姓名

备注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备注:本表中申请人按评分结果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附表A-10: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

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序号

申请人名称

不能通过的依据

存在的具体问题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1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3-1联合体协议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

4-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

4-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4-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4-5项目经理简历表

4-6 承诺书

4-7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4-8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五、近3年财务状况

5-1近3年财务状况表

5-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

六、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6-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6-2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7-1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7-2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企业信誉情况

8-1企业信誉声明

8-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8-3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8-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5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8-6近3年申请人已完工程获奖情况表

8-7近3年项目经理已完工程获奖情况表

8-8近3年项目经理获表彰情况表

8-9 疫情防控企业及个人获表彰情况表

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1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具备 (资质类别与级别)的资质证书,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为:

3、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4、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5、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话: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人: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别:

龄: 务: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三、联合体协议书

3-1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预审、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资格预审和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备注:1. 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 申请人未采用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需联合体协议书,也无须盖单位章和签字。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

4-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注册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帐户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帐户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备注:1. 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2关联单位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1. 申请人应当如实披露相关关联单位的情况。没有相关关联单位的明确填“无”。

2.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备注:1.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将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附在本表中。

申请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应当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中的信息一致。

2. 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附 “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3. 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4-4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社会保险

执业、

职业单位

初级

中级

高级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1.执业、职业单位指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目前是否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

2.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资格预审单位一致


4-5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1.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

2. 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

4-6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我方拟派项目经理的能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是基于以下理由:

拟派项目经理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因下列原因进行了更换,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1. 申请人应当根据“承诺书”的格式,如实说明拟派项目经理能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 申请人“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

4-7 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执业/岗位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工作年限



备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如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安全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扫描件,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4-8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目前状况

来 源

现停放地点

备 注

























































备注:“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年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本招标项目(标段)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扫描件、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五、近3年财务状况

5-1 3年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近3年平均值 

一.注册资金

万元




-

二.净资产

万元




-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申请截止日如在630日以前,则近3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530日,近3年是指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

申请截止日如在630日以后,则近3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71日,近3年是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数据为准。

3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5-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拟投入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流动资金为    万元,资金来源于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附后。

我方可使用的银行授信余额和银行存款共计 万元。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备注:1.如招标人为避免申请人中标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影响工程施工,而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此表。

2.资金来源填写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其它形式,如银行授信总额度、本年度可使用的银行授信余额等。

   3.本表后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4.招标人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要求说明是否拥有有效期内的银行AAA资信证明。

六、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6-1 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称

工程规模

合同价格(万元)

开、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6-2 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包范围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 注


备注:1.“类似项目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3项。

2. 5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21日,则近5年是指200921日至2014131日。

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

4.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7-1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称

工程规模

合同价格(万元)

计划开、竣

工日期

项目经理

















































































































7-2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包范围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 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企业信誉情况

8-1 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1.申请人应针对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和第1.4.3项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如上格式文件所示。

2.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说明

8-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1. 申请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2. 联合体申请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8-3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1. 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2. 联合体申请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8-4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姓名)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姓名)在近三年内( 日至 日)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注:1. 3年是指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为201421日,则近3年是指201121日至2014131日。

2. 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做出声明

8-5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备注:1. 3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21日,则近3年是指201121日至2014131日。

2. 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签订或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或未裁决的仲裁。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扫描件。以仲裁裁决或判决书的制发时间为准

3.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相关情况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


8-6 3年申请人工程获奖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注:1. 3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21日,则近3年是指201121日至2014131日。

2. 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

3. 颁奖单位应当是国家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

8-7 3年项目经理工程获奖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注:1. 3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21日,则近3年是指201121日至2014131日。

2. 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

3. 颁奖单位应当是国家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

8-8 3年项目经理获表彰情况表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注:1. 3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申请截止日为201421日,则近3年是指201121日至2014131日。

2. 本表后应附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

3. 颁奖单位应当是国家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

8-9 疫情防控企业及个人获表彰情况表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注:本表后应附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的扫描件。

九、其他材料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

二、建设条件

三、建设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